
保護令有用嗎?只要遭受這1件事就可以聲請!
前陣子土城姊妹的命案,讓「保護令有用嗎?」這個議題再度被拿出來討論,甚至有網友認為保護令根本沒有作用,聲請了也沒有用!但真的是這樣嗎?
其實保護令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作用與保護的,雖然保護令無法完全終結悲劇,但可以對加害人設下法律的約束力!到底保護令有用嗎?保護令保護什麼?什麼情況可以申請保護令?若是對方違反保護令會怎樣?離婚律師推薦「法巢律師」為你一一解答!
保護令有用嗎?3個種類與聲請流程一次看!
當你身處家庭暴力、跟蹤騷擾或任何形式的人身威脅之中,保護令有用嗎?答案是肯定的!保護令是法律賦予被害人防止再次遭受傷害的重要工具,能夠透過法律手段有效保障人身安全。
但你知道保護令不只有一種嗎?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規定,保護令主要分為緊急保護令、暫時保護令與通常保護令3種類型,根據不同的情況可以聲請不同類型的保護令,並且各自有不同的核發標準與效力。
1. 緊急保護令
緊急保護令適用於危急情況,當事人遭遇非常緊急的家庭暴力或重大人身威脅時,可由警察機關協助向法院通報,法官可於24小時內核發,不需經過開庭審理。這類保護令有效期為7日內,期間能立即禁止加害人靠近、聯繫,或強制其遷出住所。這是防止進一步傷害的第一道防線。
- 適用對象:遭遇即時危險的家庭暴力被害人
- 不需開庭審理
- 通常由警方或社工主動啟動流程
2. 暫時保護令
暫時保護令是當事人在聲請通常保護令的過程中,法院尚未審理結案前,為了保護被害人所核發的臨時措施。這類保護令需由法官審酌書面資料後核發,有效是直到法院對通常保護令作出許可或駁回的裁定為止。其內容也包含禁止騷擾、接近、聯絡、命令搬離等。
- 適用對象:正在申請通常保護令,等待法院審理期間
- 法院書面審查即可核發
- 可做為過渡性的保護手段
3. 通常保護令
通常保護令是法律上最正式、效力最完整的保護命令,必須經法院開庭審理後核發,效期最長可達兩年,若情況未改善也可聲請延長。法院會根據雙方陳述、證據進行審酌,內容可包含禁止聯繫、命令遷出、暫時安置子女、禁止揭露個資、強制接受治療等。
- 適用對象:遭受家庭暴力、騷擾、威脅等可持續提出證據說明之案件
- 須經法院開庭審理
- 可聲請延期續用
保護令保護什麼?1張表快速帶你看保護範圍有哪些!
很多人在聲請保護令前,最常問法巢律師的就是:「保護令保護什麼?」「只是不准靠近?還有其他功能嗎?」,事實上,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規定,保護令不只是一紙禁止接近命令,它涵蓋的保障範圍非常廣,能夠從人身安全、居住空間、子女照顧、隱私保護到心理治療等多面向給予被害人全面支持。
以下透過一張表格,快速帶你掌握保護令可以保護的項目與內容:
保護範圍 |
具體保護內容 |
---|---|
人身安全 |
禁止騷擾、接觸、跟蹤、通訊、靠近一定距離內 |
住居保障 |
命令加害人遷出住所,不得進入住所或工作場所 |
子女照顧 |
限制或暫停探視權、臨時監護權安排 |
經濟支持 |
命令加害人支付子女生活費、醫療費、就學費 |
隱私保護 |
禁止散布個資、照片、影片、社群資訊等 |
精神復原 |
命令加害人接受心理輔導、戒癮治療、憤怒控制課程 |
可聲請情況 |
說明 |
身體暴力 |
拳打腳踢、推擠、拉扯、拿物攻擊等人身傷害 |
精神暴力 |
恐嚇威脅、辱罵羞辱、控制行動、經濟壓迫等 |
性別暴力 |
強迫性行為、性騷擾、侮辱女性尊嚴等 |
跟蹤騷擾 |
持續監視、尾隨、傳訊、張貼私密資訊等 |
這些內容可根據個案狀況由法院判定是否適用。也就是說,只要你在聲請保護令時提供充分的資料與需求說明,法院就能量身核發對你最有利的保障項目。
什麼情況可以申請保護令?只要遭受這1件事就可以聲請!
什麼情況可以申請保護令?很多人以為聲請保護令需要「被打到重傷」才有資格,但事實上並非如此。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,只要遭受「家庭成員」的暴力行為,不論是身體還是精神上的傷害,就可以依法聲請保護令。
符合以下任一情況,就能聲請保護令:
可聲請情況 |
說明 |
---|---|
身體暴力 |
拳打腳踢、推擠、拉扯、拿物攻擊等人身傷害 |
精神暴力 |
恐嚇威脅、辱罵羞辱、控制行動、經濟壓迫等 |
性別暴力 |
強迫性行為、性騷擾、侮辱女性尊嚴等 |
跟蹤騷擾 |
持續監視、尾隨、傳訊、張貼私密資訊等 |
關鍵重點:「家庭關係」不只限於婚姻!
很多人不知道,「家庭暴力」的定義範圍其實很廣。只要雙方具有家庭成員關係,例如:
- 現任或前任配偶(不論是否同住)
- 同居人、同戶籍親屬(包括兄弟姊妹、父母、子女)
- 男女朋友、有親密關係之伴侶
這些關係之間若出現暴力行為,就可以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提出保護令聲請。若是曾有親密關係的伴侶(例如分手後男友騷擾),雖未同住,就算是炮友也可能適用。
什麼情況可以申請保護令?如果你正遭遇以上任何一種情況,不必再忍耐、不需再懷疑自己,「保護令有用嗎」的答案就是:有!而且你隨時都有權利捍衛自己的安全與尊嚴。
對方違反保護令會怎樣?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這麼規定!
對方違反保護令會怎樣?當法院核發保護令後,加害人若仍持續騷擾、接近或傷害被害人,是否會受到懲罰?答案是肯定的,而且相當嚴重!根據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61條,違反保護令是刑事犯罪行為,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什麼算是違反保護令?
以下這些行為,只要是法院已禁止的內容,加害人卻仍執意為之,都屬於違反保護令:
違反情形 |
舉例說明 |
---|---|
接近行為 |
到住家樓下、工作地點徘徊、尾隨孩子上下學等 |
聯絡行為 |
傳訊息、打電話、透過第三人傳話或寄信 |
騷擾威脅 |
謾罵、施壓、散布個資或羞辱性內容 |
拒絕遷出 |
法院命令搬離住所卻拒不配合 |
拒絕治療 |
拒絕接受法院命令的心理治療、戒癮課程等 |
違反保護令的法律後果?
依《家庭暴力防治法》第61條規定,違反保護令者可處: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!
而且在警方接獲報案後,可以立即逮捕違規者,不需另經法院許可,以確保被害人安全。如果加害人多次違反,法院也可能加重處罰、命強制治療,甚至影響其未來對子女的監護權、工作評價等,不容小覷。
被害人該怎麼做?
若你已聲請到保護令,千萬不要容忍任何違反行為。只要對方出現違規情形,應立即:
- 拿出保護令文件
- 撥打110報警,請警方處理
- 告知法院紀錄事件,視情況聲請延長或強化保護措施
面對暴力與騷擾,法律不會讓你孤軍奮戰。保護令不是形式,而是真正具備法律效力的防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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